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正文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莲湖区纪委   作者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11:34:27

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区纪委系统纪律作风建设重申如下规定。

一、严明政治纪律。要牢记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市纪委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把纪律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明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规范办公秩序。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到着装得体、举止大方,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早退的干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无故脱岗,不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加强办公室内部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共同营造洁净有序的办公环境,展示良好精神面貌。

三、严守工作纪律。接收电话咨询、接待外单位人员和来访群众等要做到热情有礼、文明解答、用心办事,对不属于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不得简单推脱,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给予合理建议。开展监督检查时,禁止出现口大气粗、语言粗暴、态度生硬等行为。对所承办的工作,要与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雷厉风行抓落实,不得推诿扯皮、推三阻四,坚决杜绝“庸懒散慢虚粗”等行为。干部监督部门对以上禁止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问责。

四、从严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有事必请假制度,坚持因公外出办事向上级领导报备,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因公出差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因私外出、病假或假必须执行委请销假制度,离开西安城区提前请假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严禁不打招呼,擅自外出。委办公室、组宣部要抓好请销假管理,组宣部要抓好系统内请销假执行情况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制度,严禁空岗、脱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作主。

五、加强会议管理。召开会议、举办培训讲座等活动目的是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参会人员要提前到会,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内玩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及其他影响会议质量的行为。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要提前请假。不得无故不参加,不得无故离开会场。会议内容明确的保密事项、不宜公开的事项,与会者不得跑风漏气、不得随意传播扩散、不得在互联网上发表。一经发现有以上禁止行为,严肃处理。

六、强化监督检查。由委办公室、组宣部、机关党总支联合组成作风纪律检查小组,对系统内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通报。凡发现有以上禁止行为三次及以上的党员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凡本年度在抽查时发现有以上禁止行为占全年抽查次数一半以上的党员干部,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除依规对本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外,还要对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以上规定,请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照执行,并接受全区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