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6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折不扣讲政治,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行动
坚持把落实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达成了班子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并迅速召开司法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党委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自1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4次、干部大会1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司法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司法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反馈的33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92条,并下发至基层党组织和各科室。根据《司法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的内容,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分解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第一责任”推进
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党委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办问题20项,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认领问题13项,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全程督办,“第一要务”跟进
局党委召开4次会议,针对整改进行情况安排和跟进,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各具体责任人进行多次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坚持统筹结合,“第一效率”落实
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共新增、修订完善制度22项,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执纪问责相结合,设置意见箱,时刻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监督和意见。同时注重加强源头管理,开展各类警示教育7次。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司法局党委制定实施的33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3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委没有按照司法体制改革中‘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要求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研究和安排部署9次,制定《莲湖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全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对2016年以来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关于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今年4月,在全区积极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已申报4个项目参与全省创建活动。2018年,莲湖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2019年,莲湖区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作为陕西省唯一一家单位,成功入围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并迎接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方专家组的实地评估,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2)关于“党委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传达学习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和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党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以来,坚持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由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议8次,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党建等重点工作。三是党委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1月份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对司法所领导人员推荐、考察、公示等流程,4月底完成人员转隶29人;同时,注重以改革促提升,多次与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其中桃园路司法所在全区率先完成了改革工作,打造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新办公场所。
(3)关于“党委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模糊,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司法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和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规范建立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本。二是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莲湖区公证处支出管理制度》《莲湖区公证处收入管理制度》《莲湖区公证处岗位薪酬标准制度》等5项制度。
2.关于深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彰显履职效果上仍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普法宣传深度不够,普法责任主体之间联动不紧密,牵头协调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普法责任主体之间的互动联系;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进行修订,明确普法责任、对象、内容和工作要求,夯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开展系统内普法与社会面普法,目前全区46家单位开通政务新媒体,普遍设立“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专评”等栏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线下,通过“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其中,由公检法司、交警莲湖大队组成的“校园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利用春秋“开学第一课”走进校园开展讲座、普法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活动数百场次,覆盖全区73所中小学。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普法责任制公示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大牵头协调力度,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加强经验交流推广。三是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深化“大学区普法”,深入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扫黑除恶 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宣传。
(5)关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硬件、软件建设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普及程度还不够。司法体制改革中推行了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但各社区法律服务效果参差不齐,没能发挥出社区法律顾问的执业优势,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未达到标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为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不断加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软硬件建设,积极与网络技术公司对接沟通,及时更新实时内容。逐步向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机。三是切实解决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效果参差不齐的问题。对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实行三级监管,机关干部包抓各街道,每周五下午深入各社区推进工作。疫情爆发以来,社区法治“1133”工作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社区法律顾问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产复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今年以来,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90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99次,调解矛盾纠纷185起,开展法治宣传256场,开展法律讲座115次,发放宣传材料6054份,受益群众16543人。四是不断提高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会见,最大程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自巡察整改以来,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收法院来函198件,指派198件,均在3日内指派完毕。
(6)关于“专职调解力量不足。专职人民调解员较少,在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需求面前捉襟见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构建多元化的调处工作格局,组建了莲湖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莲湖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了行业性调委会的专业优势作用和个人品牌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为解决专职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库,邀请律师、法官等资深法律人士开展调解员培训。三是为缓解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在西关司法所和桃园路司法所建立“法官工作室”,搭建起人民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决纠纷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指导律师承办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对律师在涉黑涉恶案件具体细节的把控上指导力度有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将扫黑除恶工作列为党委“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和职责。二是组织律师工作科干部对律师承办涉黑涉恶案件相关罪名、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更好的增强对律师在涉黑涉恶案件具体细节把控上的指导力度。三是指导各所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要求辖区律所严格落实律所主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摸排涉黑线索,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目前已深入律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8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律所集体研讨会议记录普遍存在内容不详实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备案培训,要求辖区各律所主任召开本所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学习研判会议,进一步提升我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8)关于“领导班子对于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今年3月和4月中心组学习2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了重点发言。二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今年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2次,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9)关于“落实市、区委安排的重大教育活动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系统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对主题教育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查遗补缺,每名党员撰写心得体会1篇,学习笔记不少于3篇,巩固主题教育成效。二是不断丰富学习载体,通过一把手讲党课、警示教育、网络教育、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升学习效果。结合巡察整改,集中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等,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2.关于理论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10)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重形式不重质量。政治理论学习多是在全局例会或者专题会议的时候附带安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紧密结合当前党中央重大部署和省市区重点工作,制定《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内涵,今年以来理论学习11次。二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集中学习与“我听书记讲党课”、“学习强国”打卡等活动紧密结合,目前已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我听书记讲党课”活动。疫情期间,康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多个支部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了“我听书记讲党课”;党委书记亲自准备党课讲稿,以《“战疫”当前,做新时代“硬核”的共产党员》为题在机关支部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三是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利用干部大会、支部会议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
(11)关于“党委未贯彻落实司法部提出的“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切实树立“党领导一切”“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实效。把政治学习、政治建设同司法行政的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用政治理论、政治思维、政治意识研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使“首题必政治”在实践中落实落细,抓出实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12)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莲湖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督查和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确保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舆论工作的领导和管控。三是指定专人对司法局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进行管理和维护。现有微信公众号3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官方账号各1个。
(13)关于“未能将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留卷存档。及时召开特殊人群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对每位在矫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谈话,全面掌握思想情况。二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至特殊人群管控的全过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同时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性格偏执的特殊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服务和帮扶救助,加强对特殊人群意识形态的引导。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维权律师意识形态工作的若干举措》,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法制纪律、行业纪律;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题会议,要求各律所强化本所律师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执业素养培育,筑牢宣传阵地。
(14)关于“突出司法行政特色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宣传还不够,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调整思路,紧扣司法行政宣传主旋律,突出工作重点、亮点,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优秀人物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在“两微一端一平台”的基础上,新增案例检索、自动生成法律文书、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
(15)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局党委没有对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没有将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委会研究学习关于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工作3次,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6)关于“党内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高效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和规定程序,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并结合个人存在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措施,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此次民主生活会共查找问题42项,提出整改措施35条。
(17)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列入党委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今年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印发《司法局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总体思路。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2019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听取了各党支部书记2019年度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述职,并进行现场测评,各支部之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针对解决律师行业党建办法不多的问题,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提升为契机,推进律师行业党建“晋级提档”,在行业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争创五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争创三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目前两个党支部在测评中各项指标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2.关于党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8)关于“党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2020年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不断拓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渠道,今年组织集体学习9次,各类线上网络培训4次,知识竞赛2次。二是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针对律师行业党建基础薄弱、党务专干更换频繁的问题,制定《2020年度党务工作培训计划》,继续加大对党务基础知识的培训。结合第一季度“我听书记讲党课”活动,各支部已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三会一课”制度的培训。
(19)关于“对党务工作要求落实不严。陕西平非律所支部2019年4月8日、9月6日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多为群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多为群众的问题,局党委对此情况进行了核查,陕西平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2019年4月,确定了“以党建代所建,以所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成立之初仅有3名党员,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广泛吸纳优秀非党律师加入,壮大党员队伍,所以在支部学习时扩大了参会范围;经过检查指导,该支部已对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二是制定党委及党委委员《2020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三是以支部“五化”建设为标准,不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力度,组成督导检查组,对14个基层党支部党建阵地、党建资料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要求。
(20)关于“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党费收缴不足额的问题,局党委认真核查2019年党费收缴情况,发现党费核算存在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情况,导致党费缴纳不足额,并组织该支部对党费缴纳数额重新进重新行了核算,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机关支部、公证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党费缴纳相关规定。三是局办公室按时向组织部缴纳了2019年第四季度党费,核算后及时将2019年度党费的收缴、留存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四是以巡察反馈问题为鉴,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年初及时核定了178名党员2020年度党费缴纳基数,避免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出现少交、漏交的情况。
(四)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实的问题
(2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条文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司法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班子内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委班子民主讨论、做出决定,落实好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在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和组织部、各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按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此次共调整11人,其中提拔任职4人,交流任职7人。
(22)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司法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事范围、程序、纪律等内容,自2020年1月份起,凡是涉及党委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经集体研究讨论,召开党委会12次,做到了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二是制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会议进行区分,今年召开局长办公会2次。三是规范进行各类会议记录,分别建立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机关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本,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留存好相关资料。
(23)关于“业务指导工作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办字〔2019〕207号)和《莲湖区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莲办字〔2020〕11号)文件精神,从1月份开始,在前期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启动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司法所领导人员推荐、考察、公示等流程,4月底完成29人的人员转隶工作。二是召开司法所工作会议,对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和近期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汇报交流,局机关各科室对近期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三是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根据省司法厅相关要求,市司法局为我局配备了2名强戒所民警协助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按照工作职责,对现有人员进行了科学合理分配;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科室人员和司法所人员参加“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视频培训会”,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力的问题
(24)关于“未按要求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再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火墙。二是结合司法局实际,制定了《莲湖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出差培训、内部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程序,干部职工要提前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做好工作交接,方能离岗。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实行执法执勤派车、加油审批制度,杜绝私用和外借执法执勤车辆的行为,节假日期间严格按规定进行封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在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张贴标语,在微信群里发送相关信息,倡导全体干部职工节约各类资源。
(25)关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制定《莲湖区公证处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莲湖区公证处收入管理制度》《莲湖区公证处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组织财务人员对修订后的财务制度全面的学习,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够强的问题
(26)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形成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细化到部门。二是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学习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方向,加大对专题廉政教育的学习力度,保证每个月都有廉政主题教育学习。
(27)关于“局党委在党员干部日常廉政管理教育中缺乏经常性和中间环节的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习惯于上传下达、工作方法单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3月至4月开展了1轮谈心谈话,对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分析,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二是对局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建立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明确了具体风险和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日常教育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体系,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传达多起违规案件的通报,春节前开展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参加“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足的问题
(28)关于“局党委未健全重大事项运行监控机制和风险反馈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运行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预算决算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加强资金使用和审批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管理大额现金支出。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依法依规使用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建立了案件立案、审核、报批到结案的案卷质量评查体系,设定了受理人申报、办案人员签名、业务科室审核、财务人员审定的四级程序,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9)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内控制度不合理、制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修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与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监督考评办法》,明确局党委对重大事项和廉政风险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把《莲湖区公证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处委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30)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修订完善了《财务预算决算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今年以来参加财务业务培训3次。
(31)关于“对廉政风险点的科室及人员缺乏系统性、常态化的党风廉政警示专题教育”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建设,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建立党风廉政月学习机制,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今年1至5月,开展7次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全局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开展了一轮廉政谈话,形成了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关于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3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教育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集中学习,今年已组织7次学习,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等,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开展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调查统计,发放问卷30份,全面掌握干部职工对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的思想动态。三是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建立《司法局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33)关于“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对相关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及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排查确定局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党风廉政风险点,对涉及廉政风险的岗位建立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2020年律师事务所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督导检查了2019年至今的投诉处理情况,共收到投诉14起,经过检查,均不涉及廉洁问题。
二、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司法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增强政治意识,持之以恒促进整改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密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坚持求真务实,持之以恒抓好督查
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领导班子将紧抓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促进成果转化
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上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26290;邮政信箱: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电子邮箱:lhsf_xa@126.com。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