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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09:52:54


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4月2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宗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方向。区民宗局党组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党组的一次政治巡察和监督,是对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的一次大体检。巡察中指出我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全盘、诚恳接受,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反思,逐条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真正把反馈问题不折不扣、严肃认真地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区民宗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落实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原则,认真梳理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和措施,明确党组班子任务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其中党组书记的认领比例为100%,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的契机,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先后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宗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及《莲湖区民宗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确定了25项整改任务、63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经党组扩大会议集中讨论修改完善,按时向区委巡察办报送了整改方案。

四是带头督查落实,狠抓任务整改。在区委巡察组召开巡察工作反馈意见会议之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围绕反馈问题,先后召开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党组书记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督导检查一次,查看是否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区民宗局党组立足长远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区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区民宗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党支部制度汇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区民宗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强大动力。

二、狠抓落实促整改,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民宗局党组制定实施的63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63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组对思想政治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不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实质和要义没有很好的理解把握,没有按照区委规定要求学习,没有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的内容。

整改情况:

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章党规党纪,保证学习时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革命传统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在确保主题教育顺利开展的同时,将理论学习不断系统深化。

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主题教育便携学习包”、“莲湖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和阅兵式,聆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感受到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更加坚定了在党的领导下再创辉煌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赴习仲勋故居、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杨虎城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赴莲湖区新时代党员政治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赴陕西省档案馆参观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展览,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对党的宗教政策把握不准确, 班子成员自主学习不够,联系实际工作思考不深,对宗教工作中国化的具体工作和措施不够具体,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基层党组织对宗教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情况。

整改情况:

①切实加强学习和研讨。邀请省民宗委领导在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区委中心组成员、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社区人员参加会议;派干部赴北京参加中央统战部举办的宗教工作业务培训,深化对宗教政策的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自主学习意识,加强自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3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结合省民宗委调研宗教中国化座谈会精神,围绕坚持宗教中国化主题进行学习研讨,从十个方面明确宗教中国化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②切实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举办2期全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分别邀请省市领导进行授课,各街道、社区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主要教职人员等200余人参加培训;切实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区干部和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参加省市举办的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 6月和9月两次组织我区新疆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和北院门街道民族社区干部赴大唐西市博物馆、八路军西安办事处和西安世博园参观学习,共70余人参加;举办了2019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演练培训,共计80余人参加。

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年初,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莲湖区2019年度街道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对辖区24个宗教场所悬挂两级责任公示牌,通过对辖区街道社区现场查看,督导检查基层宗教工作,确保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关于对宗教领域存在问题的认识与党中央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问题。

(4)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民宗局党组班子在工作落实中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形成齐抓共管宗教工作的合力,宗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宗教工作责任层层递减,措施逐级弱化问题相对突出,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导致工作标准不高,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印发了《莲湖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意见》,明确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及所在街道、社区进行检查,现场座谈,并提问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确保宗教工作有机构管、有人员抓,能抓到基层、能落到实处。全区各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建设,明确第一责任人,配备充实宗教工作专干和宗教工作联络员,为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和两级责任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全区9个街道、131个社区、24处宗教活动场所,1处民间信仰场所全部配备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对场所全部实行了“两级责任公示牌”挂牌管理,公开街道、社区管理责任人和监督电话,统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宗教工作网络全覆盖,形成“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全区宗教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处处全覆盖”。

(5)关于对政策深入思考和研究不够的问题。在落实民族宗教重点工作部署中,没有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导致在贯彻落实成效上打折扣。比如在学习巷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中,平台运行后广泛应用工作跟进不及时,没有发挥好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作用。

整改情况:

①切实加强学习巷社区、化觉巷社区2个市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建设,争取市民宗委经费支持,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学习巷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我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②区民宗局加大对学习巷社区的业务指导,已联系西安易惠家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社区专干进行培训,完善了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指导社区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的输入,试行试用,目前,已录入129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据,该信息平台运行良好。

(6)关于专题教育活动走过场的问题。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活动中,党组在对照检查中反复提到的对“聚焦中心工作不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工作不牢固,个别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压的不实,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一些街道社区宗教工作干部对宗教政策、基本情况不掌握,没有真正做到“两清三防四到位”。

整改情况:

①党组聚焦中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清真”概念泛化治理难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着力推动解决。

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对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图”和宗教场所公示牌人员信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宗教事务条例》、“四进”活动等内容,对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等开展了专题培训,发放《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手册,不断提高基层宗教工作管理水平。

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通知》,从加强学习、重大事项研究报备、财务监管、请销假管理以及文物保护等方面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提出规范性要求,为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了会议记录本和安全巡查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场所管理工作;推行区民宗局干部包抓宗教活动场所制度,每周不少于两次到所包抓的场所开展工作,同时前往场所所在街道、社区,实地了解情况,指导其开展相关工作。

(7)关于缺乏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的问题。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从客观找原因多、从主观找原因少,工作任务多时,对部分任务没有以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存在得过且过思想。    

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工作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

3、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8)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存在以忙业务工作为由取消集中学习的现象。

整改情况:

①年初制定下发《区民宗局党组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区民宗局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

②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研究、总结,随时了解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完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按计划开展学习和支部各项活动,不断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切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修订完善了《党支部制度汇编》。

(9)关于没有落实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的问题。党组没有将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内容和履职尽责范围。在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方面,对外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

①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文件,将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民主生活会内容和履职尽责范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民族宗教领域具体工作中。

②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会议和文件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

③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抓手,以“六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文艺汇演、“民族一家亲”图片巡展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向辖区学校印送宣传册和学习笔记本2000册,在社区举办“邻里节、百家宴”等系列亲情活动。深入开展“四进”活动,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悬挂国旗,设立宣传展板和书柜,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法律法规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群众和中小学生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和“五个认同”思想。

④密切联系宗教团体,协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支持协助市伊协举办两期讲经解经演讲交流会;组织辖区25名教职人员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协助省市统战、民宗部门完成省市伊协换届工作。

4、学习不深入,领会“追赶超越”精神实质不深刻问题。

(10)关于没有对“追赶超越”的内涵、要求和目标进行系统分析,对民族宗教工作如何实现追、赶、超的奋斗目标办法措施不多,着力破解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力不足,重点围绕优化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清真食品监管、探索民间信仰管理和网络宗教等问题开展调研不够,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应对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宗教工作实现了“四个纳入”。今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8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及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宗教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宗教领域工作的落实措施,顺利完成了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和“回头看”各项任务,宗教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和巡察范围。

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实行干部包抓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经常性地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民主管理组织运行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③与各街办建立“清真”概念泛化常态化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每月开展2次巡查;按照省市区开展的“清真”概念泛化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治理工作,目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④切实加强学习巷社区、化觉巷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站建设,目前,已在学习巷社区率先建立运行网络服务信息平台,为辖区少数流动人口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11)关于2015年5月民宗局党组成立后,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组工作制度,对党组班子成员和行政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没有理清,以召开局务行政会形式替代党组会进行决策的问题。

整改措施:

①健全完善《区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区民宗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各自职能、议事范围、召开时间、决策执行等。

②严格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召开要求,按照议题内容分别研究部署,指定专人分别记录。

2、党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

(12)关于2013年至2019年3月期间,机关党支部在党员达到7人以上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支部委员会,仅设置党支部书记,没有配齐支部委员,支部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

2019年4月,我局已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成立了支部委员会,配齐了支部委员。下一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3)关于2013年至2014年没有召开过单位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会议。2018年1月12日,研究推荐区级中层后备干部时,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参会人员在会议表决中没有充分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均上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定,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②在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邀请第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会,及时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指导。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4)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只有全体干部学习会议记录,没有独立的党员学习会议记录,存在党员大会、行政会混合召开,党员大会与行政会混合记录、无法区分问题。

整改措施:

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

②按照《区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区民宗局局长办公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召开的范围要求,分别召开,指定专人规范记录。

(15)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中存在内容不聚焦、批评不尖锐,“辣味”不够等问题。查摆问题时,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没有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整改情况:

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组织生活会的要求,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

②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要求每位党员高度重视,会前广泛进行谈心谈话,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撰写个人小结,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会中邀请第一纪检监察组人员、区直机关党工委人员参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党员经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

(16)关于党课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没有支部书记讲党课记录,2016至2018年讲党课次数不足四次,没有对讲党课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党课内容大部分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

①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每季度确定的党课命题,结合民族宗教工作,扎实做好党课讲稿的起草工作,按时讲授党课,并规范记录。

②组织支部委员赴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党支部参观学习,实地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党课水平。

③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重要内容,在党课中进行宣讲。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支部书记结合自己的学习认识及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习仲勋故居、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杨虎城纪念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赴莲湖区新时代党员政治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赴陕西省档案馆参观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展览,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

5、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1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问题,没有严格按每月收缴党费。2015年至2017年下半年没有党员党费缴纳明细。

整改情况:

已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机关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明确每月6日为机关党员党费交纳日,每名党员按基数按月交纳党费,规范使用《党支部党费收缴明细记录本》,并及时在《党费证》上登记。

(1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4年3月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要素简单,相关资料缺失,过程不完整。党支部书记没有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党员审批结果。

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2019年,在接收预备党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过程性资料完整、细致。

(三)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方面。

1、干部管理松散,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19)关于区民宗局主要领导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有老好人思想,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好管理,对个别干部作风散漫、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状态不佳等现象,没有严肃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制止。2018年年底,区委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区民宗局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签到不规范问题,给予了通报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班子成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克服老好人思想,对干部作风散漫、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状态不佳等现象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进行经常性提醒教育,注重提升干部素质,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管理干部,加强监督检查。

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考勤签到和干部调休,并安排专人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

2、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20)关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缺少长远思路和发展眼光,有“推绕拖”的思想的问题。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民间信仰场所数量较多,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

①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安排,适时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财务审计。

②以街道为单位,对全区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开展了集中摸排统计,对民间信仰场所设立功德箱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治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西安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

3、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1)关于局党组没有管在平时、治在严处,压力传导不到位,上紧下松、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缺乏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意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党组班子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②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③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组成员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22)关于局党组认为民宗局是小部门,不存在“老虎”和“苍蝇”,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切实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节假日重要节点加强检查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③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中,严格杜绝吃拿卡要、消极懈怠、担当不够的现象。

(23)关于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较为薄弱,履行“一岗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存在形式主义,没有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采用开会学习、表态发言等方式落实责任,没有逐级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一步提高班子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②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8个,形成排查清单,针对廉政风险主要内容及表现形式,制定防控措施,在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公布,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无处不在,时刻绷紧防范思想的弦。

③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2019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党风廉政责任,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2、没有处理好纪律教育与制度建设的关系问题。

(24)关于没有把深化标本兼治作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方法,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纪律教育的力度不够,增强党性锻炼,强化不敢腐的思想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大对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对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党纪党规宣传学习,通过传达学习《市纪办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③2019年9月6日,我局邀请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从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主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的执政理念和鲜明特色,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授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2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自制票据报销、报销资料缺少发放明细或消费清单的问题,现金管理使用不严格、超限额支付严重,存在长期挂账不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

①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审批、现金管理及借款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引导场所申领相关合规票据报销,杜绝自制票据现象出现。

③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审核和监督,加强报销票据的审核,要求票据上有明细或消费清单、用途,经办人及主要领导必须签字,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不予报销。

④积极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联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要求,妥善处理账目长期挂账遗留问题。

三、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抓好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党组班子要敢于担当,在完成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坚持“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不懈抓好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定期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财务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系统的工作制度和内控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促进整改成果转化,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区民宗局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76254;电子邮箱:lhqmzj@126.com.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