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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莲湖区纪委监委   作者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17:57:42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前,莲湖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田兵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田兵作为土门地区“四村”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西电颜家堡小区动迁组组长,先后三次违规接受动迁对象杨某的吃请。2020年6月,田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莲湖区民政局主任科员陈创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2月,陈创业收受某企业负责人赠送的2万元现金;2017年、2018年春节、中秋前,陈创业收受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软中华香烟、五粮液酒等烟酒共计3条、6瓶。2018年10月,陈创业主动将2万元现金退还该企业负责人。2019年12月,陈创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和礼品折合现金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2起案例,表现在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制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此为戒,不断增强落实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纠治不正之风,倡导新风正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为莲湖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