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院门街道双仁府社区书记兼主任曹渭源,违反廉洁纪律,在确定慰问对象时,未按照程序会议讨论决定,违规将其亲属确定为慰问对象;违反财经纪律,社区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曹渭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院门街道双仁府社区副主任全利霞,在代收代管群众钱款期间,未事先告知并征得居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代管资金购买香烟招待施工人员,侵害了群众利益,全利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730元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