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本站   作者 : admin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17-12-25 09:01:38

1.2017年1月31日,莲湖区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保障科司机路虎全在延安某中石油加油站使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235元。刘厚军作为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保障科科长,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公务油卡的管理,且对所属人员廉洁警示教育不够,导致所属人员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进行消费,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刘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莲湖区糖业烟酒食品公司党总支书记马爱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向在职职工发放超市消费卡、高温补贴及服装费共计52650元,其本人领取了上述补贴3100元。马爱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3.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莲湖区糖业烟酒食品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经理高宏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在职职工发放超市消费卡、高温补贴及服装费共计52650元,其本人领取了上述补贴3100元。高宏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4.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莲湖区糖业烟酒食品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原经理张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在职职工发放超市消费卡、服装费共计35150元,其本人领取了上述补贴2650元。张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