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园街办低保和廉租房补贴条件审核工作负责人李佳林,程序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致使相关人员廉租房补贴账户共计多发放本息3686.6元。2017年9月,莲湖区纪委对李佳林的违纪行为进行了问责,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北院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超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具收入证明时,没有如实填写相关人员真实情况,隐瞒真实收入,致使不符合保障房资格人员申请并享受到了保障房待遇。2017年9月,莲湖区纪委对张超的违纪行为进行了问责,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枣园街办低保和保障房工作负责人詹少波,程序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致使相关人员廉租房补贴账户共计多发放本息3686.6元。2017年9月,莲湖区纪委对詹少波的违纪行为进行了问责,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时任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主任科员的李淳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李珍豹申请经适房出具证明材料,在对李珍豹收入情况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为其出具了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收入证明,但未造成骗购保障性住房的后果。2017年10月,莲湖区纪委对李淳进行了问责,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