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纪委监委和莲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专项整治以涉及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审批、监管等工作的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含国有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资金拨付、执法监督等职权或职务影响,在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一)工程建设领域
1.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问题。主要是: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定项目承建方;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或建设方案等行为。
2.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问题。主要是:对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PPP项目、保密项目等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公开招标的实行邀请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先施工后补办招标手续;量身定制确定投标人资格,操纵评标、中标结果;利用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专家搞违规操作等行为。
3.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问题。主要是:违规改变城乡建设规划;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违规要求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或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中介机构;违规随意变更工程量;违规设置审批门槛,增加审批前置条件;利用违法建设查处、安全生产监管、环保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行为;未正确履行批后监管责任,造成违规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问题。主要是:对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事项不招标;采用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违规进行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利用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大额度追加项目资金等行为。
5.插手干预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问题。主要是:结算时多算工程量、少算税率;签订虚假合同、结算协议套取工程款;在工程款支付中利用职权索要、收取好处费等行为。
6.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请托斡旋问题。主要是:默许支持亲属打着自己旗号承揽工程;利用职务影响为关系户在工程建设领域斡旋谋利;安排下属干预影响工程招投标等行为。
7.违规插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问题。主要是:套取征地拆迁款、违规协调土方工程等行为。
8.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二)矿产开发领域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0003。
2.来访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莲湖区委5号楼105室
3.电话举报:029-87326236。
4.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xian/lianhuqu/或登录莲湖区纪检监察网,点击“我要举报”进行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市莲湖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