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莲湖区纪委监委始终把这项“国之大者”、“民生之本”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着力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查办案件3个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序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查自纠。 强化政治学习。莲湖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次,各牵头单位组织学习32次,将专项整治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具体行动。强化政治担当。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制度,层层压实政治责任。深化自查自纠。督促监督业务主管部门聚焦“人、责、粮、库”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22个,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
提升建章立制,强化立行立改。 强化结果导向。建立区纪委监委与巡视巡察、审计部门衔接机制,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交办和审计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跟踪进展效果,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及时整改。强化督查督办。建立周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集中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集中曝光,印发工作简报7期,下发督办单3份。强化建章立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度短板和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制度。截至目前,自查自纠的2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其他问题5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3项。同时,将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细化为4个方面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6条。
提速查办案件,强化深查深挖。强化线索研判。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书记牵头,由案管、审理和专案组联合成立问题线索研判小组,召开案情研判会20余次,邀请粮食领域专家、法律顾问律师座谈交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突破口,细化办案措施,推动办案质量与效率双提升。建立攻坚团队。针对粮食领域相关问题线索时间跨度长、机构撤并、案情复杂等问题,在全系统组建攻坚团队,特别是克服当下疫情影响,合理安排工作节奏,倒排时限、挂图作战、每日调度,仅用20天实现案件实质性突破。坚持深挖彻查。在核查粮食系统有关问题线索中,从被反映人有关问题查起,通过回溯核查、循线深挖,先后核查相关文件资料2300多份,调取账簿凭证386本,走访谈话近百人次。在初步核实并掌握充分证据后,迅速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