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莲湖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安排,制定“两个专项”检查方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序开展。
督促开展自查自纠。莲湖区纪委监委要求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结合职责分工,及时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区发改委摸排国有粮食企业和粮食管理部门相关情况,核实了区级储备粮储备情况;区财政局重点梳理、分析财政资金保障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粮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区审计局对十八大以来组织实施的相关审计项目进行排查梳理,未发现涉及粮食领域的问题线索。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莲湖区纪委监委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4次,摸排莲湖区粮食仓储情况、粮食购销企业基本情况、费用补贴拨付、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等,查阅基本台账及相关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同时对十九大以来粮食购销领域信访举报涉及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摸排。
加强沟通联系对接。督导检查组分别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协调小组进行了汇报,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和要求。在区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议事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各部门同向发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莲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