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湖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努力构建全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存在的风险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防控,不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梳理排查,让廉政风险点“找得准”。印发《莲湖区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操作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同事提、集体定”等方式,从岗位职责、权力行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等方面逐项查找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组织内设科室进一步梳理细化廉政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廉政风险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全区收集廉政风险清单72份,排查廉政风险点877个。
逐级研判,使廉政防范措施“定得实”。“三级研判”研提防范举措,即本单位党委(党组)围绕部门职能、工作流程等研判自查出的廉政风险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有针对性。纪检监察组或纪工委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廉政风险措施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初审。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结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情况等复审后,根据该行业领域腐败相关特点提出补充意见,督促修改完善。如,区教育局党委审核报送廉政风险相关资料后,区纪委驻第六纪检监察组严把初审关,对该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开展2轮次研判指导,区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进一步提出复审意见,督促修订防控措施26条。
强化监督,使廉政风险责任“落得细”。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党风室+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导方式对全区70家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压实各级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对发现的防控举措落实不到位的约谈提醒。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7人,督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7个。同时,对8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发现落实廉政风险主体责任不力等15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