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环西街道纪工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精神,并就“三项机制”的出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议首先专题全文学习了省委制定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随后,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开展了座谈讨论,结合自身的岗位工作进行了发言。经过讨论,形成了四点共识:一是“三项机制”是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激发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二是“三项机制”的出台尤其鼓舞了基层广大干部的士气,为身处街道的干部大胆干事提供了一定保障,受到大家的欢迎。三是大家在座谈时纷纷表示,要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央发布的《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学习结合起来,不越底线,不碰纪律,勇于担当,勇于作为,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考核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考核结果真实可靠、办法应用科学有效,确保三项机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四是将正确认识“三项机制”的出台,对照办法,查找不足,调整工作心态,在街道上下形成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最后,街道纪工委书记张秋英同志指出: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懒政怠政、推诿扯皮、不愿担当、为官不为等现象最直接、最有效的配套措施,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保障,办法的出台非常必要,也很及时。特别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将“三项机制”学深学透学好,要立足于本职工作,即做“三项机制”的践行者和实践者,又做好维护者和执纪者,全面推动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环西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