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王岐山书记《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更是对《问责条例》的深入解读。7月28日,青年路街道纪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系统的对《问责条例》和王岐山书记的讲话原文进行了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作为纪工委干部,更是要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怎么问责、问责什么等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王岐山书记的讲话,更是强调了“担当”二字。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必须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意识,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对《问责条例》和王岐山书记的讲话进行多种方式的深学细学,并融入每月一测考试内容,要求纪工委每一名干部必须对《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学深悟透,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坚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勇于铁面问责,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让问责意识真正在全体干部中入脑入心。(青年路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