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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教育局纪检组与监督单位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来源 :本站   作者 :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16-04-28 16:21:3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日,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与监督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包括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部分。其中,责任单位包括区教育局、少年宫、教育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电化教育中心、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校舍设备管理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学校党组织。责任书要求区教育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中小学等部分必须做到以下五点:一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时,责任书明确由区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施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派驻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