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7名拟提拔的校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内容涉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此次考试旨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意识,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通过考试,参考人员的成绩都达到了合格要求,大家一致认为必须不断加强廉政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廉政素养,不仅在廉政考试上要过关,在工作生活上更要过好廉政关。
4月21日下午,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任利军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要“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加强党性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核心价值体系和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抓好自身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二是要增强法纪观念,服从组织纪律,遵守党纪国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插手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问题。三是要克己奉公,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尽责。要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加强“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执行力度;作为校级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具备统揽全局的能力;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责”;“一把手”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四是要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切实加强自身廉洁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树立良好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要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兴利民之举,不骄、不躁、不奢、不逸;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倾听教职工和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呼声;要模范遵守师德师风、以德立教、为人师表,以廉为本、用好权力,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派驻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