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新闻 >> 正文

莲湖区明确七个“严禁”,确保过节不失节

来源 :本站   作者 : admin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13-09-25 10:46:17

针对双节的即将来临,莲湖区近日明确了七个“严禁”,为全区广大干部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洁意识戴上了“紧箍咒”。

七个“严禁”是: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或有价证券等礼品搞互相走访;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挥霍浪费;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非工作需要一律停驶,并停放在办公区域;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这七个“严禁”将于近日通过区公众信息网、纪检监察微博客和机关大院LED屏幕进行广泛宣传,在“双节”期间为全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短信提醒。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公款吃喝送礼等行为,同时公布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节日病”举报,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要时段,对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双节”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