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按照省纪委“十项制度”的要求,莲湖区在原有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基础上,纳入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四年来,共组织137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把考试逐步转化为“硬制度”,形成领导干部任前考、任时谈、任后述的制度链。
实际上,在党风廉政宣传和反腐倡廉教育上,始终有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忽视廉政法规制度学习,不重视自我教育,对组织提供的各种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疏于参加等问题,致使原本非常重要的反腐倡廉学习流于形式,变成了薄弱环节。因此,将廉政教育与干部最关注的提拔使用相结合,积极探索推行出一套符合区情实际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莲湖区纪委不断强化拟提拔干部学习和践行党纪条规知识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为他们走上新岗位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考前组织辅导。为此,我区专门印制了《莲湖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要求领导干部以自学为主,在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组织辅导;二是认真组织考试。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从市纪委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成立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好每次考试;三是做好考试成果的运用。每次考试的结果都及时向区委撰写书面报告,同时在区委区政府进行公示,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我们共组织2次共计36名正处级(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36名领导干部均顺利通过考试,通过率达到100%。这些成绩充分说明了四年来的廉政法规考试已成为每名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
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丰富了廉政教育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的问题,通过考试,可以让拟提拔干部理论上更加清楚、责任上更加明确、理智上更加清醒,使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施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和任前评廉制度,真正把好干部任免的出入口,使“清清白白干事,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离任”的信念时刻提醒每一名领导干部,从而做到警钟长鸣。今后,莲湖区纪委将不断探索,积极创新,通过“严考廉”,激发“真学廉”,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的自觉性,从而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为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和廉洁从政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