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主要包括《莲湖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内的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内容呈现出四大亮点:一是交接内容细化规范。交接内容细化为工作事项、经济事项、公共财物3大类18项,并根据党口、政口工作性质不同,分别建立起勾稽关系明确的若干表格,基本形成了干部任期内工作的完整资料,尤其是对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电子设备等公物逐一罗列,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二是监交主体责任明确。成立了由4名区级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离任交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人社、编办等7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交接仪式,各交接内容由监交单位分工核实,确保交接事项真实准确。三是交接主体全面覆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建立了处级、科级、区属校级、下属公司等四个层次的干部交接管理办法,实现交接主体全面覆盖。四是交接工作严肃认真。干部离任实行表式交接并举行仪式签字确认,离任干部在收到任免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干部离任交接书》并完成交接,否则有关部门不办理编制、工资等调动手续。交接资料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