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17年7月4日至8月4日对区工业、交通总公司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工业、交通总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区政府大院5号楼8层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联系电话:029-87298729;
电子邮箱:lhqwxcz1@163.com ;
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5号楼825室(区委巡察办公室);
巡察意见箱设在:1、区工业、交通总公司办公楼2楼;
2、区机关大院5号楼8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17年7月5日至8月5日对区商业总公司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商业总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在区政府大院5号楼8层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联系电话:029-87295343;
电子邮箱:lhqwxcz2@163.com ;
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5号楼825室(区委巡察办公室);
巡察意见箱设在:1、区商业总公司办公楼5楼;
2、区机关大院5号楼8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特此公告。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