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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重申“十禁规定”要求过节勿忘作风纪律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 : 文艳   点击量 :    发布时间 : 2013-09-29 14:51:58

日前,市纪委针对节假日前后机关工作作风容易出现的问题,专门下发通知就作风纪律“十禁规定”进行重申,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问责工作力度。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单位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十禁规定”》,严禁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严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违规收费、罚款;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和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或强令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严禁奢侈浪费和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通知》还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本单位本部门逐一进行提醒,督促人事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出勤到岗、履行职责、精神状态等方面的检查。特别是在国庆节前后,要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督察窗口单位人员到岗、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检查发现的庸懒散等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当事人和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暗访,对检查发现的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将加大查处和问责工作力度,对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